各市场监管所,机关各股室(队):
根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的实施方案》(清府办〔2019〕22号)和《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》(清市监信监〔2019〕341号)要求,我局统筹制定了2024年度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计划,现印发给你们。
请各相关股室按照工作计划,组织开展好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,能够联合施行的,采取部门联合方式施行。各市场监管所根据抽查任务明细,合理安排抽查时间,依时完成抽查任务,录入抽查结果并将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向社会进行公示(所有抽查任务必须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并公示)。
附件1: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(本部门).xlsx
附件2: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(跨部门).xlsx
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3月22日